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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环境委
2011-06-16 19:00  

工作职责:

1、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2、负责组织本委员会和联系有关人士,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责。

3、联系政研室、新农办、扶贫办、计生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防震减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气象局等部门的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或委员座谈会,研究落实本委工作;组织召开委员约谈会,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和督办相关提案,反映政协信息和社情民意。

5、负责起草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方面的调研、视察报告和文件、材料,制定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51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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