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组织专委会委员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有关指示精神和各级政协的会议精神。
(二)围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增进与文史作者的联系和交流,激发社会各界的爱国爱乡热情,调动他们撰写文史资料的积极性。
(三)征集、整理有价值的文史资料,认真鉴别真伪,把好政治关、史实关、语言文字关,积极慎重地做好文史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文史资料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
(四)加强与省、市及县外政协文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文史资料的交流和协调工作。
(五)积极配合政协各委室,做好联系乡镇、界别委员工作。
(六)结合本委室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七)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及省、市政协对口专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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