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政协提案法制委五年工作总结
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2016年9月)
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在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县委、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办理协商为抓手,更加规范、务实、高效、优质推进提案工作。
一、工作回顾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几年来,提案法制委员会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为主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认真参与学习了各级党委的重要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特别是学习了习总书记2014年3月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2014年10月对云南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重要指示,2015年1月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对保山、对腾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保山市委“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学习教育活动,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按要求完成了干部在线学习的课程,较好地完成了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学习了全国政协、省政协、保山市、腾冲市政协全会精神;学习了提案法制相关业务知识,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更好地履行职能、做好新时期政协提案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
1.重视提案征集。几年来,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抓实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服务好腾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在各委室组织委员会活动时对提案工作要求安排的基础上,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了由各委室负责人,界别召集人,及各乡镇联络组长参加的专题提案安排征集会议,会上,一是对提案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对提案的征集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会后各委室、各界别、各联络组及全体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2.严格提案审查分类和整理。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659件,立案596件,立案率97.25%。所提意见、建议已采纳落实的有237件,占39.8%;已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89件,占48.5%;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70件,占11.7%;委员提案的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满意率98%。
3.加强不予立案的提案答复。加强了不予立案的答复工作,针对不予立案的内容提案委分别到了相关单位咨询和了解政策,和提案者面对面地进行了答复,说明了不予立案的理由,政策和依据,通过有效的开展工作,提案者对不予立案提案的情况说明表示满意。
4.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分为三个阶段,办前沟通充分协商,办中互动全程协商,办后反馈深化协商,在以往办理协商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强化了办前沟通协商,把以往注重办中互动协商,转变为更加注重办前沟通协商。经过委员的深入调研和思考,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的提案,通过办前沟通协商有助于更加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准确把握提案内容充分吸收各方面合理建议促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在和各承办单位进行办前沟通协商的同时,也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到部份乡镇进行了办前集中协商,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委员们反映这种形式较好,要求加大这种力度,有计划把集中承办单位统一进行协商,既能够节约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时间,又能够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及满意率。
5.积极做好提案的服务工作。一是服务好重点、重要提案的督办工作。提案法制委员会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加强督查、促进落实”的工作方法。筛选出涉及全局、群众关注、建议可行、能产生效益的26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书记、副主席督办,66件重要提案由提案法制委跟踪办理,通过督办,进一步加强与办理部门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协商联办、面商、跟踪督办和跟踪反馈等途径,引起了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做好了省市政协提案的收集、整理、答复的服务工作,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回复。三是完成县政协一届一次会议(1963年)以来的提案目录汇编工作。
6、加强与人大选联委、县政府议案股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县政府交办会议后,由政府办牵头,人大选联委、政协提案法制委密切配合,先后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提案情况进行了督办,听取了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方法错施以及办理的进展情况,对办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承办单位交换了意见。并于每年的10月中旬到部份乡镇开展回访座谈,面对面听取委员和乡镇政协联络组对办复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把委员反馈的意见及时转达给承办单位,增进了“提办”双方的理解。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加大了提案的办理力度,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
7、开展了对建议案、重点提案、重要提案的视察活动。2013年2月,由提案法制委牵头,组织委员对2008年至2012年政协1件建议案、26件重点提案、47件重要提案(涉及19个单位)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找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今后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8、开展了我县河道治理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活动。根据政协腾冲县委员会2014年工作计划,由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于8月组织委员对我县河道治理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掌握了基本情况、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全县河道治理及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9、认真组织了考察、视察活动。2015年积极参加瑞丽市口岸通关便利化考察,认真组织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南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视察活动,组织了界头、曲石、马站三乡镇政协联络组活动及界别委员活动,通过参与各项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三)积极参与,促进法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组织选编了《腾冲县政协委员法律知识读本》。该书主要选辑了与广大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目的在于给委员提供一本学习法律和解决法律问题的工具书,以利于委员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全县法制建设的步伐。
2、组织专委、界别委员参观戒毒康复场所。为使委员做好宣传、指导戒毒康复场所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人才荟萃、联系面广、上通下达”的优势,从而为加快推进戒毒康复社区建设的步伐积极贡献力量。2013年5月组织委员参观戒毒康复场所,委员们通过听、看、问了解到戒毒康复所目前可安置康复人员120人左右,人均每月能领到1000元左右工资。委员们一致认为,建设戒毒康复社区对促进腾冲禁毒工作及稳定当地治安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3、坚持旁听法院审理案件。几年来,本委积极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组织政协委员旁听大案要案或社会关注案件的公开庭审活动。共组织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30次90余人。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政策、法制、信息的平台,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通过旁听法院庭审,既提高了委员自身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也为促进司法公正、开展阳光司法和提高法院公信力、执行力,维护社会稳定给予积极支持。
4、积极参加了公、检、法、司部门活动。参加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猴桥边防检查站等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视察工作,在参与中进行民主监督,有效的行使了监督员职责。
5、积极做好“六五”普法和来信来访等具体工作。一是先后组织机关开展各种理论知识考试以及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二是认真回复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函,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及时做出了评议和回复。
(五)加强交流沟通。
几年来,接待全国政协、省政协、处市外政协调研考察团30余次,接待中我们一方面加强协调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提案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学习方面不够深入系统和全面,积极主动学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提案工作方面在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上还有较大差距,对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提案办理的服务工作还需要加强。
三、工作思路
(一)加强各项教育活动学习。深入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完成再线学习及各级临时安排的学习任务,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注重加强与委员的联系联络,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好乡镇联络组和界别委员开展学习座谈活动,有效地促进委员“三项职能”的发挥,促进职能工作生动活泼的开展。
(三)组织专委委员开展好调研、视察、民主评议工作。围绕县委的发展思路作好调查研究,广泛利用提案法制委联系委员的实际,围绕中心做好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四)认真做好提案的催办督办工作,提高提案办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1.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汇报,进一步落实好B类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
2.围绕提案的办理,开展好回访座谈、征求意见工作。
3.做好市政协一届一次全会提案的征集,审查处理、交办、督办工作,做好省政协委员、保山市政协委员提案服务工作。
4、积极做好优秀提案的汇编工作。
(五)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扩大提案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培训工作。完善和充实提案法制委员会信息平台,进一步宣传政协提案和法制工作。加大对提案落实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宣传力度。
(六)加强与政法、公、检、法、司等部门联系,做好法制工作。继续加强与政法、公、检、法、司等部门联系与合作,做好法制工作宣传普及,掌握全县法制工作的动向,做好法制工作,积极开展好“普法”工作。
(七)积极参与完成好政协机关的其它中心工作。在做好提案法制工作的同时,协助办公室和各委室做好视察、调研、接待、烤烟样板、扶贫帮困等工作。
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